2020年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培訓及考試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20-05-23 07:55:25
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我市工作實際,市應急管理局決定于2020年6月2日起逐步恢復我市安全生產(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及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
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考試點要按照《深圳市職業培訓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見附件)要求,認真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在此基礎上有序恢復培訓考試工作。各區應急管理局要于近期組織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一次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相關機構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對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應責令限期改正或責令暫停開展培訓業務。
二、考試組織工作
(一)考試類別及相關事項
考試類別、科目、題型及標準等相關事項,依照《關于2020年上半年特種作業人員考試安排的通知》(深應急〔2019〕332號)及《關于2020年上半年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深應急〔2019〕333號)中有關要求執行,本次不做調整。
(二)考試組織及報名工作
各相關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要求,在完成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相關課程(學時)后,方可提出考試申請(報名考試)。市應急管理局將進一步優化考試工作流程,收到考試申請后,及時組織理論考試和實操考試。
三、近期考試安排
1.特種作業人員考期安排
2.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考期安排
其他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一)停考期間證件到期復審的有關要求
在停考期間到期的相關證書,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8月10日,相關持證人員需在8月10日前報名參加復審考試,逾期不復審,證書失效。
專此通知。
2020年5月22日
下一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考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