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低壓電工?
更新時間:2023-03-08 03:39:20
什么是低壓電工?
答:電工證分為高壓電工和低壓電工兩種類型。不過要獲得這兩個電工證或者獲得其中之一電工證,都要經過短期培訓,最后國家安監局和勞動部門的考試合格后,由安監局和勞動部門職能鑒定機構頒發電工證書的才能夠從事電工作業。
高壓與低壓電工操作證有一個電壓分界線,1KV及以上的為高壓電工,里面由細分各種操作資格。凡是1KV及以下的的為低壓電工。低壓電工工作類容包括對1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實驗的作業。
低壓電工屬于特種作業,考試低壓電工分為四個科目,包括安全用具的正確使用;安全操作技術;作業現場隱患排除和作業現場應急處置。實際為100分,安全操作技術為40分,其他三個科目都是20分,達到80分為合格。
♦現如今國家出臺了安全法,所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后才能有證上崗。因為“安全生產法”第五十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還要懂得寫安全隱患報告義務
,因為“安全生產法”第五十條規定:“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相關知識特種作業人員需要掌握的“勞動法”中的主要內容是:
1)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第五十五條:“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3)第五十六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從以上內容中可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兩證才能上崗: 是特種作業資格證(技術等級證),二是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即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兩證缺一即可視為違法上崗或違法用
從事相關崗位工作的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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